目 錄
【市政府文件】
云浮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浮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的通知(云府〔2021〕11號)
云浮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浮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和租賃補貼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云府〔2021〕12號)
【市政府辦公室函件】
云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云浮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規范性文件編制計劃的通知(云府辦函〔2021〕43號)
云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云浮市人民政府領導干部學法計劃的通知(云府辦函〔2021〕45號)
云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情況的通報(云府辦函〔2021〕48號)
【部門規范性文件】
關于印發《云浮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云房金〔2021〕46號)
關于印發《云浮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云市監〔2021〕58號)
【政策解讀】
《云浮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和租賃補貼管理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云浮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云浮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云浮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浮市國民經濟和
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
遠景目標綱要》的通知
云府〔2021〕1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云浮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已經市六屆人大七次會議審議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
注:因篇幅有限,《云浮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此略,詳情請登錄云浮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文件”欄目(http://www.bunker-studios.com/yfsrmzf/jcxxgk/zcfg/zfwj/index.html)查閱。
YFFG2021001
云浮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浮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和租賃補貼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云府〔2021〕1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云浮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和租賃補貼管理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六屆1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
云浮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和租賃
補貼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健全和規范公共租賃住房運營管理制度,根據《廣東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省政府令第181號)《廣東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方案》(粵府辦〔2012〕12號)等政策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和租賃補貼管理適用本實施辦法。
第三條 本實施辦法中所稱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是指由政府主導投資、建設和管理,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類主體投資建設、納入政府統一管理,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納入住房保障范圍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第四條 對符合城鎮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年滿十八周歲的孤兒等住房困難條件的申請人,可以采取實物配租或發放租賃補貼的方式予以保障。
對符合新就業無房職工、在城鎮(含工業園區)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我市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急需人才以及上級政策文件規定納入住房保障范圍群體條件的申請人,原則上通過實物配租方式予以保障。
對符合條件但患有精神疾病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人,無監護人共同居住的,原則上不安排實物配租,只發放租賃補貼。
第五條 租賃補貼是指政府向符合城鎮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年滿十八周歲的孤兒等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現金補貼,以增強其承租住房的能力。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劃定,按照所在地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確定。
城鎮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標準的城鎮居民家庭。
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孤兒認定工作。
第六條 公租房的租金和租賃補貼按“市場租金、分檔補貼、分類管理”原則進行管理。
(一)市場租金原則。公租房租金在綜合考慮房屋建設、維修和管理成本的基礎上,結合承租人承受能力,按低于同地段市場租金水平制定,實行動態管理;
(二)分檔補助原則。政府根據城鎮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成年孤兒等住房困難家庭上年度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進行分檔核定,按不同類型家庭情況,給予差別租金補貼。
(三)分類管理。公租房租金收取采取“核減實收”方式按月或季度收取,住房保障家庭只需繳交政府按公租房租金標準扣減應發補貼后的金額。租賃補貼則按標準進行每月或每季度發放,直接轉賬至保障對象本人的銀行賬戶。
第七條 政府投資建設并運營管理的公租房租金收入,應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繳入同級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公租房的維護、管理、償還建設貸款和投資補助,包括公租房日常修理、養護及實施公租房管理所需的正常開支費用。
各類企業和其他機構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的公租房租金收入,應優先用于公租房的維護、管理和償還建設貸款。
第二章 公租房租金
第八條 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租房租金實行政府定價,租金標準原則上參照同地段或同區域、同類別住房市場租金平均水平的70%比例,結合房源的樓齡、樓層、電梯房、小區管理、配套設施等因素確定,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
市場租金由當地住房保障部門調查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各片區市場租賃戶抽樣調查情況測定。
公租房的租金價格應當根據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物價變動情況和住房保障水平適時進行調整,原則上每2年調整一次。如每2年調查所得的當期市場租金與正在實施公租房租金參照的原市場租金之間的變化浮動幅度在10%(含10%)以內,公租房租金標準和租賃補貼計發基數不作調整。
各類企業和其他機構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的公租房租金實行政府指導價,其租金標準可參照政府定價基礎上,上下浮動,但不能高于同期、同區域、同類型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的80%。
第九條 公租房租金不包括承租人租賃期間實際發生的水、電、氣、有線電視、通訊、衛生和物業服務等費用。
第十條 公租房的租金以單套建筑面積計算,按月或季度交繳,由住房保障部門負責收取,并繳入指定的租金專戶。
對承租公租房保障對象的租金收繳實行差別化定價補貼機制,具體標準(不含物業管理費):
1.對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優撫對象等住房困難家庭給予租賃補貼,租賃補貼在應繳租金中直接進行減免,獲補貼后,其實際繳納租金為1元/平方米/月。
2.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即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城鎮低收入家庭標準線至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間的住房困難家庭,分片區按公租房租金水平的50%標準給予補助,租賃補貼在應繳租金中直接進行減免,其實際繳納租金為公租房租金水平的50%。
3.新就業無房職工、在城鎮(含工業園區)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我市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急需人才以及上級政策文件規定納入住房保障范圍群體,分片區按公租房租金水平的40%標準給予補助,租賃補貼在應繳租金中直接進行減免,其實際繳納租金為公租房租金水平的60%。
第三章 租賃補貼
第十一條 住房保障部門根據城鎮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年滿十八周歲的孤兒、優撫對象等住房困難家庭情況,按照分檔補貼的原則發放租賃補貼。保障對象領取租賃補貼后,通過市場租賃住房或者充分利用現有住房資源等途徑自主解決基本居住需求。
第十二條 租賃補貼發放實行申請審批制,經審核符合保障條件后實施發放,以后每年復審一次。
租賃補貼按月或季度直接發放到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本人銀行賬戶。
租賃補貼計算方式為:租賃補貼=(人均保障建筑面積標準-人均自有產權住房建筑面積)×家庭人口×補貼標準,其中:
1.人均保障建筑面積標準:15平方米/人;每戶家庭按實際人口計算。
2.家庭人口計算標準:
(1)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必須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
(2)申請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共同申請人;
(3)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本市戶籍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4)計算口徑:1人戶按1.5人計算,2人及以上按實際人數計算。
3.補貼標準:
(1)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優撫對象等住房困難家庭,分片區按市場租金平均水平的90%標準給予補助;
(2)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即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城鎮低收入家庭標準線至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間的住房困難家庭,分片區按市場租金平均水平的75%標準給予補助。
第四章 管理和監督
第十三條 每戶家庭只限申請承租1套公租房,配租原則上按保障對象的應保障住房面積或人數與戶型相對應進行分配。其中,應保障住房面積=家庭補貼人口數×(人均保障面積-家庭自有住房人均面積)。具體為:
1.應保障住房面積≤20平方米的家庭或1人、夫妻2人的家庭,分配單間或一房一廳的房源;
2.應保障住房面積>20平方米≤40平方米的家庭或 2-3人的家庭,分配兩房一廳的房源;
3.應保障住房面積>40平方米的家庭或3人以上的家庭,分配兩房一廳或三房一廳的房源。
住房保障部門將根據可供應房源戶型及住房保障對象家庭實際情況進行分配。如保障對象符合《廣東省住房和城鎮建設廳關于做好公共租賃住房調換互換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建保函〔2020〕238號)的公共租賃住房調換互換條件,可向住房保障部門申請調換或互換房源,住房保障部門在房源滿足的前提下,應予以辦理調換互換手續。
第十四條 新就業無房職工、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公租房連續租賃期限原則上不超過5年;需繼續承租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由相關單位復核,符合條件的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住房困難家庭不得申請租賃補貼:
(一)因征收(拆遷)領取貨幣補償金額超過上年度全市人均(按征收時家庭同住人口核定)可支配收入5倍以上的或因房屋征收(拆遷)待還建安置的;
(二)家庭成員擁有機動車輛的(二輪、三輪摩托車及殘疾人用車除外);
(三)家庭成員開辦企業,注冊資本超過5萬元的(含本數);
(四)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租賃補貼發放管理,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委托銀行專戶管理。
第十七條 租賃補貼調整及退出管理。住房保障部門會同民政部門及鎮(街)、社區(居委)對保障對象進行年度資格復核,并根據其變化情況調整租賃補貼。
保障對象不按規定參加資格復查的,租賃補貼自發放期限屆滿的次月起暫停發放,承租公租房的按市場租金水平計租。保障對象補交復查資料后,經審核仍符合保障條件的,從審核通過次月起享受對應的保障,停發的租賃補貼不予補發;經審核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取消住房保障資格。
第十八條 經核定不再符合住房保障資格的家庭,按以下辦法取消住房保障:
(一)未承租政府提供公租房的保障對象,停止發放其租賃補貼;
(二)承租政府提供的公租房的,承租人應在30日內結清有關費用并搬遷公租房。有正當理由無法按期搬遷的,可以申請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延長居住期限,延長期內,按照同期同區域同類型住房的市場租金收取租金;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搬遷的,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應當責令其搬遷,拒不執行的,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并按照同期同區域同類型住房的市場租金的2倍收取租金。
第十九條 對騙取租賃補貼的申請家庭,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其住房保障資格,責令其退還已領取的租賃補貼,并按照同期同區域同類型普通商品房的市場租賃價格補收租金或者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補收補貼資金的利息。
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隱瞞或虛報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資產等情況,采取不正當手段承租公租房或騙取租賃補貼者,按照《廣東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81號)的第四十五條追究相關責任;對提供虛假證明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相關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無正當理由連續2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公租房租金的,住房保障部門可解除其租賃合同并收回公租房。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云浮新區管委會、佛山(云?。┊a業轉移工業園管委會可參照本實施辦法,根據各地經濟發展狀況,制定相應實施細則。
第二十二條 自2021年5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5月24日。
云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云浮市
人民政府2021年度規范性文件
編制計劃的通知
云府辦函〔2021〕4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增強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前瞻性、指導性和計劃性,進一步提高政府規范性文件質量,推進依法行政,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云浮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規范性文件編制計劃》印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一)一般程序要求。根據國家、省和我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要求,制定前要認真評估論證,全面論證行政規范性文件制發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制定過程中,做好協調、起草、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部門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等工作;實施過程中,要根據實際設置緩沖期,除發布后不立即執行將有礙規范性文件實施外,一般情況下實施日期與發布日期應當間隔30日以上,為文件執行留有必要的準備時間。
(二)特殊程序要求。一是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屬重大行政決策的,應當依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二是制定涉及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經營行為規范、資質標準等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依照《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要嚴格落實合法性審核責任。各部門起草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未經其內設審核機構合法性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部門集體審議。
(二)要保證審核機構合法性審核時間。各部門除為了預防、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或者執行上級機關的緊急命令和決定需要立即制定實施行政規范性文件等外,合法性審核時間一般不少于5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報送的文件送審稿及有關材料的完備性、規范性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文件內容涉及其他部門職權但未征求其意見、存在意見分歧未做協調或者經協調后仍存在較大分歧的,審核機構可以退回或者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補充材料或者說明情況。
三、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
(一)加強法制審核。市司法局要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跟蹤督辦,確保行政規范性文件起草送審工作順利進行。各部門要加強與市司法局溝通,及時反映行政規范性文件起草工作進展情況,對涉及面廣、影響較大的規范性文件草案,可邀請市司法局提前介入,參與調研、協調、聽證、論證、評估等工作。
(二)加強審核質效。市司法局要重點審查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內容是否符合上位法、是否有超越權限和違反程序等情況,對審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審查意見或建議,及時予以糾正。市政府辦公室和市司法局要互相銜接,認真履行報備職責,嚴格遵守報備格式和報備時限,政府規范性文件要在公布之日起30日內向上一級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報備,進一步提高行政規范性文件規范率、備案率、及時率。
(三)加強部門協助。行政規范性文件正式印發后,牽頭起草部門要抓緊修改完善起草說明,按時提交相關的電子材料,協助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等工作。
四、嚴格執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年度編制計劃
(一)控制發文數量。嚴格控制行政規范性文件發文數量,凡是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文件已經作出明確規定的,現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適用的,不得重復發文;對內容相近、能歸并的盡量歸并,可發可不發、沒有實質性內容的一律不發,嚴禁照抄照搬上級文件、以文件落實文件。
(二)強化計劃執行。對未列入2021年度計劃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草案,原則上不再發文。確因上級文件要求或者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需要臨時增加的,起草單位應當提出增加制定項目的申請,報市政府分管領導批準后,按照行政規范性文件編制程序辦理。
五、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公開發布和政策解讀工作
(一)主動做好公開發布工作。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公開發布工作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要求,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優化營商環境、提高群眾知曉度的需要。組織實施部門和相關單位應當及時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政府公報或報刊等多種途徑公開發布,讓公眾廣泛獲取,掌握更全面更充分的政府信息。
(二)加強重要政策文件解讀工作。行政規范性文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或者社會輿論對政策內容可能存在理解偏差并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應當對行政規范性文件主要內容及其出臺的必要性進行政策解讀。組織實施部門和相關單位除了在行政規范性文件統一發布載體上開設政策解讀專欄外,還應通過報紙和網絡媒體、新聞發布會、座談會、媒體專訪、在線訪談等其他方式開展政策解讀。
六、嚴格實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年度考核工作
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按照規定納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法治廣東建設考評和績效考核。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及時督促整改,對工作中出現問題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紀依法實施問責。
附件:云浮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規范性文件編制計劃
云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云浮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規范性文件編制計劃
云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云浮市人民政府領導干部學法計劃的通知
云府辦函〔2021〕4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21年云浮市人民政府領導干部學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云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5月8日
2021年云浮市人民政府領導干部學法計劃
今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的啟動實施年。為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會議精神,充分發揮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對全社會的示范帶動作用,進一步提升領導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根據《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和中共中央《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結合我市實際,制定2021年度市人民政府領導干部學法計劃。
一、學習內容
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突出學習宣傳憲法、民法典,落實憲法宣誓制度,積極開展“12·4”國家憲法日集中宣傳活動;認真學習宣傳黨內法規;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重點學習新頒布和新修訂的法律法規,以及與政府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二、學法形式
領導干部學法,堅持以個人自學為主,并與集體學習相結合。集體學法主要通過法治專題講座、法律知識專題培訓和市政府常務會議學法等形式進行。市政府常務會議學法主要包括書面學法和專題講座兩種形式。年內市政府至少舉辦一期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班,市政府領導班子舉辦兩期以上法治專題講座。各地各部門要通過舉辦法治專題講座、法治專題培訓和旁聽庭審等方式,組織領導干部學法。
三、組織實施
市政府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由市司法局負責組織落實。市政府常務會議學法活動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市政府相關責任部門負責落實學法資料和主講。各地各部門法治專題講座和法治專題培訓由各地各部門根據工作實際自行組織。
四、有關要求
(一)各地各部門要參照本學法計劃,緊密結合各自工作和職能實際,制定本單位領導干部年度學法計劃,保證質量,務求實效。
(二)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專題培訓,切實提高執法水平,推動依法行政和公正執法。
(三)各地各部門領導干部學法情況納入年度普法工作和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四)各單位的年度學法計劃和學法情況請及時報市普法辦(郵箱:yunfupufaban@163.com)。
附件:2021年云浮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安排
附件
2021年云浮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安排
備注:專題講座由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主講
云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2021年第一季度
全市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
情況的通報
云府辦函〔2021〕4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于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監督管理有關工作要求,切實加強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管理,市政府辦公室對全市政府網站(頻道)與政務新媒體2021年第一季度運行情況進行了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21年第一季度,對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指標》,市政府辦公室對全市在運行的8個政府網站和35個網站頻道進行了檢查,大部分符合相關指標要求。對全市在運行的107家政務新媒體安全問題、內容更新、互動回應三項“單項否決”指標落實情況進行了檢查。從檢查結果看,大部分政務新媒體能夠認真做好政務信息發布和互動回應工作,總體達標率96.3%,但個別政務新媒體仍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時的問題。
二、發現的主要問題
經檢查,“云浮文化”抖音號、“平安羅定”南方號、“平安羅定”人民號、“平安鎮安”微信公眾號等政務新媒體仍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時的情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強化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意識形態安全保障。各地、各部門要堅持把政治建設擺在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工作的首要位置,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落實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和網絡安全責任制。嚴格落實信息發布審核制度,對所發布的信息要先審后發,充分利用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的“內容安全自動校對系統”功能和“政務新媒體內容把關系統”功能,對重點稿件要反復核校,及時發現和糾正錯漏信息,確保發布信息內容及時、合法、完整、準確,堅決杜絕因信息內容不當和網絡安全事件等引發負面輿情。
(二)進一步規范政務新媒體填報、關停和運維工作。一要充分依托全國政務新媒體信息報送系統,對本地區、本部門政府系統政務新媒體進行再梳理再排查,做到應報盡報。各地、各部門新開設政務新媒體需經市政府辦公室審批同意,并于設立后3日內在全國政務新媒體信息報送系統進行填報。二要加強對在運行政務新媒體的內容保障和日常監管,重點排查整改嚴重表述錯誤、信息超期更新、缺乏互動交流功能等單項否決問題,不得刊登商業廣告或鏈接商業廣告頁面,對功能重復或相近、多次超期不更新、用戶關注度低的政務新媒體要進行清理整合。三要做好賬號關停審核工作,確保申請關停的賬號已在第三方平臺完成注銷工作,尚未完成注銷工作的賬號,請勿在線報備關停。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府網站及政務新媒體常態化監管和季度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努力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對于市政府辦公室日常下發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存在的錯別字、更新不及時等問題,各地、各部門要即時整改,并及時反饋整改結果,對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納入季度通報及績效考核扣分。
附件:1.各地各部門政府網站(頻道)和政務新媒體檢查情況
2.檢查發現存在突出問題的政務新媒體名單
云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
各地各部門政府網站(頻道)和政務新媒體檢查情況
附件2
檢查發現存在突出問題的政務新媒體名單
注:檢查采樣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
YFBG2021007
關于印發《云浮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管理辦法》的通知
云房金〔2021〕46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云浮新區、各繳存單位和職工:
《云浮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經云浮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四屆三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并經云浮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云浮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31日
云浮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的管理,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更好發揮住房公積金支持繳存職工購建(含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改善居住條件的作用,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貸款通則》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范》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云浮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負責全市公積金貸款的審批和管理。
公積金中心委托商業銀行(金融機構)及其下屬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受委托銀行”)辦理與公積金貸款相關的具體貸款業務。
第三條 公積金貸款,是指公積金中心向符合規定的繳存職工發放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建(含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貸款,包括純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組合貸款。申請公積金組合貸款須同時符合本辦法和有關住房商業性貸款的規定。發放公積金貸款時,借款申請人必須以所購建(含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作抵押。
第四條 公積金貸款遵循風險可控、權利與義務對等及誠實信用的原則,建立風險防范和控制機制,確保資金的安全。
第五條 受委托銀行根據公積金中心確定的公積金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要素負責辦理公積金貸款業務,并監督貸款使用和協助收回貸款本息。
第六條 公積金貸款貸后管理工作由公積金中心按規定委托受委托銀行負責。
第七條 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含港、澳、臺)及有效證件,且必須年滿18周歲;
(二)在云浮市行政區域內購建(含翻建、大修)自有產權自住住房,且擁有該房屋產權;
(三)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四)屬于購買自住住房的,應當提供經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和稅務部門開具的購房發票(二手房還需提供契稅完稅證明)等申請資料;屬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當提供規劃、建設等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五)能辦理公積金貸款抵押手續的;
(六)信用良好,擁有穩定的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及其配偶均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第八條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以公積金貸款:
(一)購買非普通自住住房,或規劃用途非住宅性質,如別墅、公寓、度假村、車位、車庫、商鋪等;
(二)住房建筑結構為磚木結構或竣工時間已達30年(含)以上混合結構;
(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已使用兩次公積金貸款的;
(五)被納入住房公積金不良信用記錄的;
(六)與父母、配偶、子女之間買賣住房的;
(七)其它法律法規不予以公積金貸款的情形。
第九條 公積金貸款中住房套數的認定,以購建房家庭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合并計算;公積金貸款次數的認定,以購建房家庭實際的公積金貸款次數合并計算。
本辦法所稱的購建房家庭,是指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或房屋產權共有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第十條 公積金貸款的具體額度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實行動態調額,由公積金中心根據資金結余情況及風險管理的要求擬定,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執行;
(二)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由公積金中心綜合購建房家庭的房屋購建情況、公積金繳存情況、償還能力及信用狀況等因素確定,但不超過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第十一條 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貸款期限的確定還需符合以下情形:
(一)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
(二)二手房貸款期限與住房樓齡之和不超過40年;
(三)不超過不動產權證的用地使用權截止使用期限;
同一筆貸款有多個繳存職工共同提出公積金貸款申請的,以借款申請人的貸款期限為準。
第十二條 公積金貸款利率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分為按月等額本息和按月等額本金兩種,借款申請人可結合自身實際選擇其中一種還款方式。
第十四條 繳存職工到受委托銀行提出公積金貸款申請,由受委托銀行進行初審后送公積金中心審批。
第十五條 公積金中心依法依規進行公積金貸款審批。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不準予貸款的,告知借款申請人未通過批準原因及補正方式,退還申請資料。
第十六條 受委托銀行辦妥抵押手續后,公積金中心按照有關規定,向借款申請人發放公積金貸款資金。
第十七條 借款人應當嚴格履行借款合同約定,對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的,公積金中心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借款人提前歸還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征得公積金中心同意,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第十九條 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借貸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償還全部公積金貸款本息后,公積金中心應向借款人出具貸款結清證明。
第二十一條 借款申請人不得采取違規手段騙取公積金貸款。一經查實,公積金中心有權依法解除借款合同、停止支付或提前收回公積金貸款,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公積金中心及受委托銀行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致使公積金中心遭受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本市相關部門認定的各類高層次人才申請公積金貸款可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辦法出臺前公積金中心制定的有關文件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YFBG2021011
關于印發《云浮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
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云市監〔2021〕58號
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直有關單位:
為規范云浮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的使用、監督和管理,現將《云浮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反映。
云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5月31日
云浮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云浮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使用、監督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廣東省標準化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財政每年預算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我市實施標準化戰略。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應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帶動作用,保證項目評審和資金使用的公平、公開和公正,統籌安排、突出重點以及規范管理、??顚S?。
第四條 凡在云浮市轄區內依法設立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企業、大專院校、科研機構、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可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專項資金資助。
第五條 申請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應當符合云浮市的產業政策和發展方向,有利于促進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和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有利于提升云浮產品在國內、國際的競爭力,有利于保護人體健康、促進節能降耗、提高資源循環利用效率和加強環境保護,有利于促進對外貿易發展,幫助云浮產品跨越國外技術貿易壁壘等。
第二章 部門職責
第六條 市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預算管理,審核、下達專項資金計劃,辦理專項資金撥付手續。
第七條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專項資金的具體管理和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年度工作計劃,發布項目申報指南,組織申報項目專家評審及公示擬資助項目,提出資金使用計劃并報市政府審批,開展績效自評以及信息公開等工作。
第三章 資助的范圍和額度
第八條 專項資金資助范圍:
(一)技術標準研制
1.主導或協助制定(修訂)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含市級),制定團體標準以及融入自主創新成果或專利技術的企業標準(聯盟標準);
2.承擔國家級、省級、市級標準化科研項目;
3.承擔制定市級產業標準化規劃。
(二)標準化活動的組織、管理
1.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專業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或工作組的工作;
2.承擔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或工作組的工作;
3.承擔廣東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和工作組的工作;
4.承辦國際、國家、省標準化組織的論壇、年會或重要學術研討會等;
5.承辦國家、省、市標準化重大活動項目。
(三)標準化試點(示范區)建設
1.承擔工業、農業和服務業標準化試點(示范區)項目建設;
2.承擔其他標準化試點(示范區)項目建設。
(四)標準化專業技術人才培訓。
(五)標準信息服務平臺、技術性貿易措施預警防控體系建立
1.建立云浮市標準信息服務平臺;
2.建立云浮市技術性貿易措施應對和防護體系相關工作;
3.承擔我市進出口影響量大面廣的重要出口國家和地區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項目及進行技術性貿易措施通報評議工作。
(六)開展創建“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活動并取得相關證書。
(七)產品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生產并取得相關認可證書或認證標志。
(八)實施標準化戰略過程中確需資助并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的其他項目。
第九條 技術標準研制及科研項目資助額度:
(一)每主導制定(修訂)1項國際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20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
(二)每主導制定(修訂)1項國家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12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6萬元。
(三)每主導制定(修訂)1項行業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
(四)每主導制定(修訂)1項省地方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8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4萬元。
(五)每主導制定(修訂)1項云浮市地方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
(六)每承擔組織制定1項團體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每主導制定1項全國性團體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3萬元;每主導制定1項全省性團體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2萬元。
(七)每制定1項融入自主創新成果或專利技術的企業標準(聯盟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2萬元。
(八)每承擔1項國家級標準化科研項目的,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8萬元;每承擔1項省級標準化科研項目的,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每承擔1項市級標準化科研項目的,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3萬元。
(九)每承擔制定1項市級產業標準體系規劃與路線圖、市級產業標準體系、市級產業標準化規劃,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
多個單位同時協助制定(修訂)同一項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的,只資助我市排序第一的協助制定單位。
第十條 參與國際標準的起草,并且其提案是唯一被采納為國際標準核心內容的,為主導制定、修訂國際標準的單位;參與國際標準起草,并且其提案被采納為國際標準重要內容的,為協助制定、修訂國際標準的單位。
標準文本沒有列出起草單位的,由標準的發布或歸口單位出具“主導制定標準”的證明。
第十一條 主導或協助制定(修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含市級),或者主導制定團體標準的單位,應當分別符合下列條件:
(一)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唯一起草單位或標準文本的“前言”中排序首位的起草單位視為主導制定(修訂)單位;
(二)不符合本款第一項所列條件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起草單位視為協助制定(修訂)單位;
(三)承擔組織制定團體標準的社會團體為發布該標準的標準團體。
標準文本沒有列出起草單位的,可通過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查詢,或由標準的發布或歸口單位出具“主導制定標準”的證明。
第十二條 標準化活動組織、管理項目資助額度:
(一)對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專業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或工作組工作的單位,一次性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
(二)對承擔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或工作組工作的單位,一次性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8萬元;
(三)對承擔廣東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和工作組工作的單位,一次性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
(四)對牽頭承辦國際、國家、省和市標準化組織的論壇、年會或重要學術研討會等重大標準化活動的單位,一次性資助額度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財政局視具體情況研究確定。
第十三條 標準化試點(示范區)項目建設資助額度:
(一)國家級標準化試點(示范區)的承擔單位,一次性資助原則上不超過8萬元;
(二)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區)的承擔單位,一次性資助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
(三)市級標準化試點(示范區)的承擔單位,一次性資助原則上不超過3萬元。
第十四條 標準化專業技術人才培訓資助額度:
聯合高校、科研單位及技術機構等,通過培訓班形式培訓標準化專業技術人才的,一次性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3萬元。
第十五條 標準信息服務平臺、技術性貿易措施預警防控體系建立項目資助額度:
(一)建立云浮市標準信息服務平臺,一次性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3萬元;
(二)建立云浮市技術性貿易措施應對和防護體系,一次性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3萬元;
(三)承擔我市進出口影響量大面廣的重要出口國家和地區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項目的,一次性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3萬元;
(四)進行技術性貿易措施通報評議工作的,一次性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2萬元。
第十六條 創建“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單位,取得國家AAAA級以上證書的,一次性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4萬元;取得國家AAA級證書的,一次性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3萬元。
第十七條 產品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生產,取得認可證書和認證標準的,一次性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0.5萬元。
第十八條 對在實施技術標準戰略過程中確需資助的其它項目或活動,資助額度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市財政局協商確定。
第四章 資助項目的申請、受理、評審
第十九條 每年7~9月接受上一年度資助項目的申請。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受理轄區內的申報材料,經初審后,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推薦申報;市直單位申請專項資金資助的,申報材料直接送交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第二十條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申報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申報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報單位并通知其在5個工作日內補充完善后重新提交。
第二十一條 申報單位應當根據申請資助項目的性質提交下列材料:
(一)《云浮市實施標準化戰略項目專項資金申請表》(見附件)。
(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或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銀行開戶行、開戶名和賬號(復印件)。
(五)申報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專項資助的,應提交正式的標準文本及參與制定(修訂)標準的有關材料。
(六)申報團體標準專項資助的,應提交正式的標準文本、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自我聲明公開和該標準被社會采用執行情況的有關材料,并自我承諾滿足國家或行業強制性要求。
(七)申報融入自主創新成果或專利技術的企業標準專項資助的,應提交正式的標準文本和相關專利有關材料、在“全國企業標準信息平臺”自我聲明公開和該標準被社會采用執行情況的有關材料,并自我承諾滿足國家或行業強制性要求。
(八)申報標準化試點(示范區)項目專項資助的,應提交市級以上標準化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的批文、項目通過驗收的正式文件和完成情況報告。
(九)申報國家級、省級、市級標準化科研項目專項資助的,應提交下達相關項目的主管部門下達的項目批準文件和成果鑒定或結題驗收文件。
(十)申報市級產業標準化規劃專項資助的,應提交有關部門批準立項文件和正式印發的標準化規劃文件。
(十一)申報“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產品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生產”專項資助的,應提交相關證書,并提供發證機構經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有關文件。
(十二)申報承辦重大標準化活動、建立標準信息服務平臺、建立技術性貿易措施預警防控體系項目專項資助的,應提交經主管部門批準或備案的有關材料、項目經費決算明細清單和承辦活動完成情況報告。
第二十二條 申報單位的申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項目不屬于專項資金資助范圍的;
(二)提供材料不齊全的;
(三)對申報單位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
(四)其他不符合申報條件的。
第二十三條 專項資金的分配方式采取專家評審制。
第二十四條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專家對已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資助申請材料進行評審。專家組根據項目對促進我市標準化工作或產業發展的影響力程度,初步確定本年度資助金額。評審結果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資助項目,由市財政局負責下達專項資金資助。
第五章 資金的使用與管理
第二十五條 專項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顚S?,專賬核算。每年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專家評審結果,提出資金使用計劃,經市財政局加具意見,報市政府審批同意后向項目承擔單位撥付資金。
第二十六條 接受資助的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相關工作。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時間和內容的,應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
第二十七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要注重績效,并按規定對當年資助項目進行績效評價。
第二十八條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會同市財政局對實施標準化戰略項目資助資金的使用實施監督檢查。對弄虛作假騙取資助資金的申報單位,應當責令其將獲得資助的資金全額退還給市財政,并依法追究責任。
第二十九條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及評審專家應當嚴格按照規定條件對申請資助項目予以審查。對以權謀私、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所稱實施標準化戰略是指本市從事技術標準研制,參與國際、國內和廣東省標準化組織及其活動,承擔標準化試點(示范區)項目建設,建立先進標準體系,標準化專業技術人才培訓,建立標準信息服務平臺、技術性貿易壁壘(WTO/TBT)應對和防護體系等工作。
本辦法所稱技術標準研制是指主導或協助制定(修訂)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含市級),制定團體標準以及融入自主創新成果或專利技術的企業標準(聯盟標準)等工作和承擔國家級、省級和市級標準化科研工作。
本辦法所稱國際標準是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和國際電信聯盟(ITU)所制定的標準,以及國際標準化組織確認并公布的其他國際組織制定的標準。
本辦法所稱參與國際、國內和廣東省標準化組織及其活動是指承擔國際、國家或廣東省標準化組織專業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或工作組工作;承擔國際、國家或廣東省標準化組織專業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年會、學術研討會等工作和承擔省、市內重大標準化活動項目等工作。
本辦法所稱承擔標準化試點(示范區)項目建設是指為推動標準化機制創新、探索標準化助推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新模式而開展的區域性示范或試點活動。
本辦法所稱標準化人才培訓是指通過培訓班等形式培訓標準化技術人才。
本辦法所稱建立技術性貿易措施(WTO/TBT)應對和防護體系是指建設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和防護體系,開展重要出口國家和地區技術性貿易壁壘研究以及進行技術性貿易壁壘通報評議工作等。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實施期間,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文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云浮市實施標準化戰略項目專項資金申請表
附件
云浮市實施標準化戰略項目專項資金申請表
《云浮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和租賃補貼管理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一、《云浮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和租賃補貼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起草背景和原因是什么?
住房保障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問題,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解決群眾的住房困難。隨著公租房保障范圍不斷擴大,保障對象類型不斷增多,公租房的后續管理工作日益繁重。為貫徹落實公租房管理有關規定,確保政府利民惠民政策落到實處,有必要制定全市統一規范、可操作性強的管理實施辦法,科學規范做好公租房租金和租賃補貼管理工作。
《云浮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浮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和租賃補貼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云府〔2013〕66號)于2013年印發并實施,至今已過法定有效期。云浮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云浮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和租賃補貼實施的實際情況,對實施辦法進行重新修訂,形成了該辦法。
二、有關公租房租金和租賃補貼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公租房租金和租賃補貼“市場租金、分檔補貼、分類管理”原則的說明
公租房租金在綜合考慮房屋建設、維修和管理成本的基礎上,結合承租人承受能力,按低于同地段市場租金水平制定,實行動態管理,并按照不同類型的家庭情況,差別補助。
另,為了便民利民,采取“核減實收”方式按月或季度收取公租房租金,住房保障家庭只需繳交政府按公租房租金標準扣減應發補貼后的金額。租賃補貼則按標準進行每月或每季度發放,直接轉賬至保障對象申請人的銀行賬戶。
(二)關于確定公租房租金標準的說明
根據《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0﹞65號)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水平由各市、縣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根據租賃對象的經濟承受能力、租房區域、位置條件和建設管理成本等,按照不高于同期、同區域、同類型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的80%和住房困難群體的收入水平分層次確定,并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實施?!币约啊稄V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 “公共公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金標準,授權市、縣人民政府,具體由市、縣住房保障部門管理”的規定。云浮市公租房的租金標準按同期、同區域、同類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場租金70%的比例確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幾方面的考慮:一是從目前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和云浮市城鎮中等偏下家庭收入狀況考慮,公租房租金應略低于市場租金,讓承租人能夠享受到住房保障的優惠政策;二是從公租房的正常運行和可持續發展考慮,其租金標準以保證其正常運營和維修管理為原則,而不是越低越好;三是參考兄弟市有關公租房租金優惠比例,一般是按市場租金的60%—80%確定,鑒于云浮市屬欠發達山區市,經濟發展水平不高,故公租房的租金標準參照市場租金70%的比例,結合具體房源的樓齡、樓層、電梯房、小區管理、配套設施等因素確定。
考慮公租房租金的穩定性以及增強可操作性,公租房的租金價格應當根據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物價變動情況和住房保障水平適時進行調整,原則上每2年調整一次。如每2年調查所得的當期市場租金與正在實施公租房租金參照的原市場租金之間的變化浮動幅度在10%(含10%)以內,公租房租金標準和租賃補貼計發基數不作調整。
(三)關于租賃補貼的補貼標準的說明
云浮市租賃補貼是根據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家庭人口,經濟收入高低分檔次給予補助。對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成年后的孤兒、低收入家庭,分片區按市場租金平均水平的90%標準給予補助;對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即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城鎮低收入家庭標準線至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間的家庭,分片區按市場租金平均水平的75%標準給予補助。
三、《辦法》的施行日期?
自2021年5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5月24日。
《云浮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一、《云浮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貸款管理辦法》)出臺背景
近年來,云浮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快速發展,現行相關政策措施繁多、分散,亟需及時進行統一梳理、修訂和完善,形成一份完整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范性文件。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政策保障作用,滿足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解決自住住房問題需求,著力防范貸款資金風險,確保云浮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平穩有序推進,云浮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出臺《云浮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二、《貸款管理辦法》出臺依據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2.《貸款通則》
3.《關于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0〕179號)
4.《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
5.《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范》(GB/T 51267-2017)
三、《貸款管理辦法》政策要點
(一)明確申請公積金貸款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二)明確不準予公積金貸款的情形;
(三)規定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的認定標準;
(四)規定公積金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和貸款利率;
(五)規定公積金貸款受理程序及貸后管理;
(六)明確相關法律責任。
四、《貸款管理辦法》的相關問題解答
(一)問:申請公積金貸款應同時具備哪些條件?
答: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含港、澳、臺)及有效證件,且必須年滿18周歲;
(2)在云浮市行政區域內購建(含翻建、大修)自有產權自住住房,且擁有該房屋產權;
(3)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4)屬于購買自住住房的,應當提供經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和稅務部門開具的購房發票(二手房還需提供契稅完稅證明)等申請資料;屬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當提供規劃、建設等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5)能辦理公積金貸款抵押手續的;
(6)信用良好,擁有穩定的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及其配偶均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二)問:不準予公積金貸款的情形有哪些?
答: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以公積金貸款:
(1)購買非普通自住住房,或規劃用途非住宅性質,如別墅、公寓、度假村、車位、車庫、商鋪等;
(2)住房建筑結構為磚木結構或竣工時間已達30年(含)以上混合結構;
(3)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4)已使用兩次公積金貸款的;
(5)被納入住房公積金不良信用記錄的;
(6)與父母、配偶、子女之間買賣住房的;
(7)其它法律法規不予以公積金貸款的情形。
(三)問: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如何認定?
答:公積金貸款中住房套數的認定,以購建房家庭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合并計算;公積金貸款次數的認定,以購建房家庭實際的公積金貸款次數合并計算。
本辦法所稱的購建房家庭,是指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或房屋產權共有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員。
(四)問:本次出臺的《貸款管理辦法》對公積金貸款額度作出了哪些規定?
答:《貸款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了公積金貸款額度:
(1)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實行動態調額,由公積金中心根據資金結余情況及風險管理的要求擬定,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執行;
(2)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由公積金中心綜合購建房家庭的房屋購建情況、公積金繳存情況、償還能力及信用狀況等因素確定,但不超過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五)問:本次出臺的《貸款管理辦法》對公積金貸款期限作出了哪些規定?
答: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貸款期限的確定還需符合以下情形:
(1)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
(2)二手房貸款期限與住房樓齡之和不超過40年;
(3)不超過不動產權證的用地使用權截止使用期限;
同一筆貸款有多個繳存職工共同提出公積金貸款申請的,以借款申請人的貸款期限為準。
(六)問:本次出臺的《貸款管理辦法》對公積金貸款利率作出了哪些規定?
答:公積金貸款利率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云浮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為規范云浮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的使用、監督和管理,云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修訂了《云浮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為便于準確理解《管理辦法》,現政策解讀如下:
一、修改背景
2016年5月,云浮市財政局與原云浮市質監局聯合印發《云浮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6年修訂)》(云財工〔2016〕41號,以下簡稱原《辦法》),加強云浮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的管理,規范資金的使用、監督和管理。同時也極大地調動了云浮市企事業單位參與技術標準戰略工作的積極性,推動了云浮市標準化工作的發展。
2016年11月,廣東省政府印發《關于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推進廣東先進標準體系建設的意見》(粵府〔2016〕127號),加快推進廣東省標準化改革工作。2017年8月,《云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云浮市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推進實施標準化戰略實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深化云浮市標準化工作改革,大力實施標準化戰略。2018年1月1日,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正式實施;2020年10月1日,《廣東省標準化條例》正式實施,對標準化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隨著標準化改革工作不斷深化,云浮市標準化戰略的環境和重點方向發生了變化,原《辦法》已難于適應新形勢下的工作要求,同時根據《云浮市機構改革方案》,原云浮市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知識產權局等多部門整合組建為云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法》印發主體發生改變。
二、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二)《廣東省標準化條例》;
(三)《廣東省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細則》(粵市監標準〔2020〕159號);
(四)《云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云浮市市直財政資金支出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云府辦〔2019〕11號);
(五)《云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云浮市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推進實施標準化戰略實施方案的通知》(云府辦函〔2017〕100號)。
三、修改的主要內容
《云浮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共六章,三十二條,包括總則,部門職責,資助范圍和額度,資助項目的申請、受理、評審,資金的使用與管理,附則等內容,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一)修改辦法印發主體
根據《云浮市機構改革方案》,2019年1月,原云浮市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知識產權局等多部門整合組建為云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辦法》印發主體發生改變,將原《辦法》多個條文中存在的“質監”修改為“市場監督管理”。
(二)刪除“兜底條款”
根據《云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云浮市涉及機構改革的市本級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辦函〔2019〕22號)要求,并做好涉企辦事證明文件“兜底條款”清理工作,將刪除原《辦法》第二十條第(四)項“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和第(十)項“其他相關材料”的規定。
(三)加大技術標準研制項目資金資助力度
原《辦法》實施以來,大力推進了云浮市各項標準化工作,尤其是標準化試點(示范區)建設工作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效。但近年來云浮市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各類標準制修訂工作與兄弟市相比明顯偏弱。為進一步提升“云浮標準”的話語權,將加大技術標準研制項目資金資助力度,進一步支持和鼓勵轄區內企事業單位主導或參與各類標準制修訂工作的積極性。通過國家、省、市財政資金的示范拉動,鼓勵社會資金及企事業單位加大對各類標準化工作的投入,形成持續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
(四)調整部分資助范圍
增加資助有較大影響力的團體標準。2018年1月實施的《標準化法》明確賦予了團體標準法律地位,對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產業技術聯盟等社會團體開展團體標準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撐。國家鼓勵社會團體組織制定團體標準,可以增加標準有效供給,滿足市場和創新的需要,并由此改變我國由政府單一供給的標準體系。為促進云浮市地域特色產業標準化發展,鼓勵行業技術創新,充分發揮市場主體參與標準制定的作用,增加對團體標準的資助。
其他文字上的修改。
(五)其他文字上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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